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後成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且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超過65,438+00%;
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和交易所申請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