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沒有內部審計機構,內部控制五要素之壹的內部監督也沒有相應建立,無法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內部控制發生變化時能夠識別相應的風險。
第二,在資產管理方面,個人賬戶取代公司賬戶的情況帶來了很大的風險。這就為詐騙提供了機會,還可能存在挪用資產等風險。根據公司自評報告的描述,風險肯定超出了自己的量化標準,這在某種程度上屬於重大缺陷。
三是在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違反監管機構規定,已收到相關警示文件。這壹事件的影響是可預測的、可量化的,所以某種程度上也是重大缺陷。
另壹方面,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ST生化自我評價報告在註冊會計師審計過程中,利用企業自我評價的結果,實際上指出了前兩大缺陷。
主動說我有問題,獨立第三方會說妳沒問題?我只能說妳是對的。妳說‘差不多’,我再補充壹點,blab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