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企業的全資子公司屬於國有企業。廣義的國有企業是指擁有國家資本的企業,可分為純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合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包括絕對國有控股企業和相對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三個層次。狹義的國企是指純國有企業。
2.國企下屬單位有三種:第壹種是全資子公司;二是控制50%以上的股份,或最大控股方,稱為控股國企或絕對控股國企;第三是有的股份,有的甚至不到10%,叫國有股份制企業。
國有獨資子公司由政府全額出資,受《公司法》監管。這類企業以社會公共目標為主,經濟目標次之。這類企業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壟斷企業和資源類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類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應該按邊際成本或平均成本定價,以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而不是尋求從消費者手中攫取更多的剩余。
綜上所述,國企全資子公司屬於國企。其他的只屬於廣義上的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