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銷銀行的業務範圍壹般可填寫:代銷、代購珠寶首飾、工藝品、文具、體育用品、家用電器、電子產品、日用百貨、五金交電、機械設備、建築材料、汽車配件、通訊終端設備、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不得經營的範圍:
1.不允許進行黃金和鉑金交易。
2.不允許經營機動車和房地產。
3.不允許進行證券或股票交易。
4、不準掛“典當”字樣進行經營。
寄售行的幾個業務範圍是指:1。銷售:箱包、手表、珠寶、二手家居用品寄售服務等。2.寄售、代購、珠寶、工藝品、文具、體育用品、家用電器、電子產品、日用品等。3.服裝、日用品、針織品、體育用品、通訊設備、電子產品、攝影器材、文化用品、汽車配件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