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各種類型的金融服務,如儲蓄、投資、貸款、理財、保險和證券交易。這些服務旨在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幫助他們實現資產增值和風險管理。
2.進行風險管理,服從監管:金融業務具有高風險,財務公司需要通過科學的風險控制手段保證資產安全,遵守金融監管機構的規範指導,實現管理的法制化。
3.代客交易金融資產:包括在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市場自行或代客交易,涉及貨幣市場工具、外匯、衍生品、有價證券等。
4.提供金融資產管理服務,如現金或證券管理、集合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托管、存款和信托服務。
5.參與證券發行並提供相關服務:包括承銷、募集代理及其他與證券發行相關的服務。
6.此外,財務公司還可能涉足財務信息提供、財務數據處理、軟件開發等相關業務,以及為客戶提供財務咨詢、財務顧問、業務代理等增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