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煉新技術研發、礦產資源投資,經營範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版)第9項(有色金屬)、第1項“有色金屬現有礦山接替資源勘查開發、資源稀缺的深部難采煤層開發”和第25項、第38項(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伴生礦產資源中有價元素的分離與綜合利用技術》第三十八項(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和第二十六項“低品位、復雜、難選礦產的開發與綜合利用”中規定的內容,屬於國家鼓勵的行業。陜西石蓮礦業有限公司2011年度上述主營業務收入超過收入總額70%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12至2020年是否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按稅收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