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進出口商品的質量、衛生、安全和質量檢驗。
2、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數量,以及整批商品的數量和包裝標識。
3.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包裝和標誌識別。
4.各種進出口貨物的負載測量。
5.進口貨物的艙口檢查、監控和卸載、殘損鑒定和殘損鑒定。
6.出口貨物的艙室、車廂、集裝箱的清潔衛生、緊密度、冷藏效率的檢驗,以及積載識別和裝載監控。
7.進出口商品承運船舶申報共同海損後的共同海損認定。
8.為相關國家實施進口貨物綜合監管制度提供裝運前檢驗服務。
9.其他檢驗鑒定服務,如財產鑒定評估、價格比較、審查簽發價值證書、貨物取樣或封樣、成套設備出口從設計審查到監造、貨物出口從原材料檢驗到成品驗收甚至裝運前檢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