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據不同:國有企業遵循全民所有制企業法,平臺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體制不同:國企由政府出資,隸屬於政府,廠長負責制實行政府任命或職工選舉,政府批準,講究隸屬關系。平臺公司以權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為指導,建立了以資產為紐帶的清晰的現代國有產權管理體系。
3.治理結構不同:國有企業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代表國家對重點大型國有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而壹般國有企業董事會由同級政府派出。平臺公司監事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
4.管理者的不同角色:國企廠長由上級任命,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生產經營中處於核心地位。平臺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全面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董事會和總經理之間是雇傭關系。
5.目標不同:國企以社會目標為主,經濟目標是次要的。這些企業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壟斷企業和資源類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平臺公司兼具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以經濟目標支撐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這類企業主要是自然壟斷企業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如電子、汽車、醫藥、機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