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停產停業損失視實際情況而定,壹般視情況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三是拆遷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的調試和修理費用、材料的拆除、包裝和運輸及辭退員工的補償費用;
四是基於拆遷政策的獎勵費,包括快速搬遷費和拆遷獎勵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根據征收前的效益和停產停業期限,確定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