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15天後成立清算組。自清算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和銀行。
3.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和清算備案申請書,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發布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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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當包括名稱、地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期限、清算組組成、通訊地址以及其他應當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報紙模板:
XX公司,統壹社會信用代碼XXX(註冊號XXX)經股東會決議終止註銷,現已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由鄭XX、蘇XX、畢XX等組成。請相關債權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在本公司清算組申報債權並辦理債權登記手續。聯系人:xx;地址:XXX;電話:XXX。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