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視為自始不存在。專利權人應認真仔細閱讀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專利權無效的主要理由,有針對性地準備和撰寫答辯意見陳述書。專利權人應該認真閱讀和理解對比文件,分析自己的權利要求與現有技術之間的本質區別,然後來確定對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會破壞本專利的專利性。同時,專利權人分析對方提供的證據是否真實和充分等。總之,通過分析,專利權人做到心中有數,然後再作出決策。如果專利權人發現他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提供的證據不真實,不充分,則專利權人就可以著手準備答辯意見陳述書,請求專利局駁回無效請求。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七條 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專利侵權賠償金、專利使用費、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