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業秘密,是否泄露,用專利是無法保護的,因為妳申請專利的時候已經公開了自己的技術,就無所謂商業秘密了,如果還有的話則無法用專利來追訴了,那麽就只能靠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我國專利法第59條規定:“專利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來解釋權利要求。”但是,如果僅僅嚴格按照專利權利要求中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來確定保護範圍的話,卻往往會帶來不公平的結果。也就是,專利權人在申請專利之時,要預測所有可能的侵權形態並記載在專利權利要求書中是非常困難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不可能的。比如說,天然橡膠與人工橡膠之間的替換現在看來是很容易的,但是在只有天然橡膠的時代,要在權利要求書中記載人工橡膠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