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狼
說的有定道理。定價壹般是找資產評估(無形資產,知識產權評估)
然後出具報告。
但我認為這個是壹個形式,並沒有達到正確評價專利價值的目的。
專利的價值評估,目前我認為這些評估機構還很業余。
其作出的評估報告也就是為了去工商局半個手續。
其可能給雙方日後的帶來不便。(有可能,傷害到雙方的利益)
如果,想真正的做個評價(目的是技術入股,而不是只為了到工商部門報批),需要至少在壹下方面考慮。
1、技術開發的費用(人工及耗費)
2、技術辦理授權的費用(申請專利的費用,官費服務費)
3、推廣費用
4、該技術在本領域的地位,市場前景的分析。
5、該技術的壽命是多少?實用新型的權限只有10年,妳這個是06年的,應該剩下X 年。該技術在市場的實際能夠純在多少年。
6、專利的年費要考慮
7、是否有系列專利,有系列專利支持可以收取更大的利益。
8、是否有技術秘密相配套(如有技術秘密配套,需額外收取)
9、是否有技術服務的勞務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