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主要考查專利權的客體。 《專利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壹)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故A屬於科學發現,不能授予專利,不當選;C項屬於疾病的診斷與治療方法,不能授予專利,不當選。B、D兩項均可授予專利,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