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體可以用橡膠粉、再生橡膠研磨,鋪上跑道。
廢橡膠基質可以用來提煉柴油(但是目前大部分工藝不達標,汙染嚴重,基本被環保部門明令禁止。這取決於未來的流程改進)
相對完整的胎體,拉出內層就可以作為補胎。
小型的畜體可以直接加工成盆、桶、鞋底和壹些耐磨的墊圈、坐墊。
完整的大型胎體可以綁在船舷上,緩沖靠泊碼頭時與船體的直接碰撞,汽車或摩托車比賽彎道處的緩沖障礙物也是用廢輪胎堆起來的,以減少車輛劃離跑道後對駕駛員的傷害。
輕卡輪胎、重卡輪胎、乘用車輪胎、農用輪胎、工程輪胎甚至飛機輪胎,大多用於翻新再利用。
輪胎是裝配在各種車輛或機械上,在地面上滾動的圓形彈性橡膠制品。1845年,出生於蘇格蘭的土木工程師R·w·湯姆遜發明了充氣輪胎,並獲得了英國政府的專利,專利名稱為“馬車等交通工具的車輪改進”。同年2月10誕生了第壹個充氣輪胎。輪胎通常安裝在金屬輪輞上,可以支撐車身,緩沖外界沖擊,實現與路面的接觸,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輪胎經常在復雜和惡劣的條件下使用。它們在行駛中承受各種變形、載荷、力和高低溫,因此必須具有較高的承載性能、牽引性能和緩沖性能。同時還要求高耐磨性和彎曲柔韌性,以及低滾動阻力和發熱。世界橡膠消費量的壹半用於輪胎生產,可見輪胎消耗橡膠的能力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