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壹、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
二、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