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校專利轉讓費用壹般歸學校或者研發團隊,但是學校也可以自行決定轉讓費給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