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壹款明確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以權利要求書為準,可以用說明書和附圖說明權利要求書的內容。
所以妳寫權利要求的時候,不要特別提到單片機、傳感器、調理電路的具體信息,只包括前言(也就是這是什麽)和妳新穎性的特點。這樣壹來,如果妳不提壹次場的壹個處理單元(單片機)、壹個傳感器件(傳感器)、壹個普通的調理電路,那麽無論對方怎麽改型號,都會落入妳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