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能對動植物品種授予專利權,但是可以對培育動植物品種的方法授予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國家根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在壹定期限內授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專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