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軟件產品管理辦法》第七條軟件產品實行登記和備案制度。符合本辦法規定並經登記和備案的國產軟件產品,可以享受《產業政策》規定的有關鼓勵政策。《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第八條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壹)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制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二)基礎理論成果:學術論文、學術專著、本單位學術部門的評價意見和論文發表後被引用的證明。(三)軟科學研究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軟科學成果評審證書或驗收報告等)和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