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丙未經許可,利用了乙的方法B制造出A產品,侵犯了甲和乙的專利權;(涉及的權利是生產制造)
(2)丁從丙處購買了A產品,並進行銷售,這時,丁也侵犯了甲的專利權(涉及的權利是銷售),但若其能證明其合法來源,且證明其不是故意侵權,只承擔侵權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
(3)戊從丁處購買了A產品後化作為化工原料在生產中使用制造出了生品C,這時,戊也侵犯了甲的專利權(涉及的權利是使用)
(4)己從戊處購買並銷售了產品C,此時權利用盡,己不侵權;
(5)庚從國外進口了用B方法生產的A產品到國外準備銷售;辛從國外進口了用其他方法生產的A產品到國外準備銷售;首先,要看甲和乙所擁有的專利有沒有在國外申請,沒有,涉及平行進口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不侵權
(6)庚與辛為了銷售進口產品而在電視臺作了廣告,這個廣告如果是在甲和乙所擁有專利權所在地區,就侵權,涉及的權利是許諾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