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朋友圈看到洛可可生成 五十五度公司對該杯有專利保護,也正是徐瑞所說的那個專利,soopat上有完整的文件(2013204148441_SooPAT 專利搜索)申請號2013204148441簡單來說,這個專利是個實用新型,是不經過實審的,也就是說他的權利其實是不穩定的,如果真的要在實際中靠該專利保護自己的產品,可能性相當的小,輕易就會被無效,我想這也是洛可可公司發聲明,但是沒體要起訴的原因,簡單來說,通過這些原理制造的杯子屬於現有技術,另外,如果徐瑞所述,洛可可的杯子改進點是相變材料的變化,是相變金屬,但是這篇專利實際是實用新型專利,不能保護材料的改進,但是他的說明書對該材料進行了公開(並非權利要求中要求對該材料保護,且如上述,新型不能保護材料),因此可以說是向大眾作出了貢獻,誰都可以使用。
另外,又發現其申請人是“北京依米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目前沒看到轉讓,因此不可能以洛可可或者五十五度公司的名義來行駛專利權,當然,這個新型的專利權如上述,基本沒有什麽太大的用處。
其實,沒有專利和產品必須壹壹對應的要求,原則上,原理上可以實現就可以申請專利,比如原理上這個這個杯子如果做成純金的,效果更好,那專利上可以寫成純金的,而實際制造時候不用純金的當然可以!如果在純金的專利授權的前提下,別人做了純金的,就有可能侵權了。當然了,如果妳沒做這個純金的,就不能宣傳是那個專利的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