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為故意道路擁堵,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有權進行檢查和處罰。
2.國家明令禁止公安機關介入經濟糾紛。
關於公安機關幹預經濟糾紛,公安部已下發《公安部關於嚴禁越權幹預經濟糾紛的通知》、《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幹預經濟糾紛非法抓人的通知》、《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越權幹預處理經濟糾紛的通知》。其中要求,對那些將經濟糾紛作為詐騙案件處理而不糾正的公安機關,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3.經濟糾紛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
有兩種經濟糾紛:
壹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合同糾紛、施工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契約是平等的市場主體建立交易關系,共同進行交易,追求和實現經濟目標的壹種法定的、普遍的形式。其中,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綜上所述,經濟糾紛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由當事人通過訴訟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人為因素造成的道路擁堵,由交警部門以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但公安機關無權幹預具體的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