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斷專利是否侵權,需要對比對方產品的技術特征是否完全覆蓋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
2.被授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後,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不得使用專利方法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以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