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據為什麽要公證?
專利無效審查程序以請求原則為基礎,啟動審查程序的壹方當事人受到“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約束。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其主張。而證據需要符合三性才能被使用,也就是證據需具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與關聯性。
此兩個無效決定書的公證證據都屬於網絡證據,通過網絡證據保全公證的方式來固化證據。網絡證據保全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與其有關的網絡證據進行提取和驗證,將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電子文件進行確認和保存的活動。
由於網絡證據容易受到修改或者刪除(如打不開鏈接),因此其真實性和公開的時間點往往成為受質疑的焦點。例如該2個決定書中,當事人壹方就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以及對公開的時間點不認可,認為公開的時間點應屬於申請日之後,不屬於該外觀設計專利的現有技術。因此,當事人個人取得的證據如果舉證的證據被修改或者刪除,難以再進壹步證明該證據的存在或者屬於在申請日之間的現有技術,可能就失去了壹個重要的證據,或者難以被采信。因此求助於具有公信力的公證行業來提高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例如,兩個決定書中,合議組認為:“專利權人雖然有異議,但在無其他反證可以證明上述評價信息被修改過的情況下,上述評價的真實性可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