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高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創新創業等領域的人才,以及國家和上海市緊缺人才。
2.具有較高職稱或技能等級的人才,或者在國內外著名企事業單位擔任高級職務的人才。
3.具有國家、省、市級各類科技獎項、發明專利、著作等專業成果的人才。
人才引進指因工作需要,當地的單位錄用壹個外省、市的在職的,且就業至少達到壹定年限的人員,學歷高於當地人才引進的最低要求的人才來當地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