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主體為單位的,提供單位的法人證明材料;申報主體為個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申報主體為非專利權人的,需提供專利權人同意申報的證明以及對該專利享有實施權的合法材料;
(二)專利權有效性證明材料。必要時,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需提供專利權評價報告。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供產品的實物照片;
(三)專利項目實施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權人或實施單位財務部門對該項目出具的經濟效益證明等);
(四)針對該專利采取的保護、管理措施說明;
(五)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等特殊申報項目(如藥品、食品、農藥等),應提供國家或省有關部門出具的準入證明材料;
(六)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應提供遺傳資源獲取或利用的證明以及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合法性證明材料;
(七)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