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和新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到開戶銀行更換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書及所有印章;五、商標證書的變更根據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壹條規定:“註冊商標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因此,申請商標的,變更公司名稱後,應當變更商標證書;不及物動詞其他與公司名稱變更相關的文件或證明,如:社保登記證、專利證、版權證、公司簽訂的長期合同、公司執照(如ICP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進出口權等。)、公司資質證書(如高新技術證書)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證明,也要做相應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