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專利法:
出版物公開:絕對新穎性(也就是國內外公開);
使用公開:相對新穎性(也就是國內公開--絕對新穎性與相對新穎性比較,相對新穎比較寬松。這樣制定是為了適應我國當時科學技術水平相對較低的國情,有利於保護我國科技發展,)。
新專利法:
使用公開、出版物公開:均適用絕對新穎性。(現在我國科學技術水平有所提高,為了適應國際形勢,取消了使用公的相對新穎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