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制度大致有以下三種: 1、登記制,又稱形式審查制、初審制、格式審查制。 2、審查制,又稱實質審查制,既要進行初審,又要進行實審,所以稱完全審查制。其中又分即時審查制和延遲審查制兩種類型。 3、審查制。其中分為兩類:壹類是只在部分工業技術領域實行完全審查制;另壹類是只審查"三性"中的新穎性。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采用“先申請原則”,即相同的申請,專利權授予先申請的人。美國是實行的“先發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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