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專利藥,指申請專利的新化學單體藥。它研制過程包括發現階段、臨床前開發、新藥臨床前申請、新藥臨床試驗壹期、新藥臨床試驗期、新藥臨床試驗期、新藥申請。這些藥品只有擁有這些專利藥品的公司才能生產,或由他們自己轉讓別人生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條 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藥品質量,保障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六條 國家對藥品管理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依法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中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