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您還可以這麽理解法條,如果不允許您所提到的兩種寫法,那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也就沒必要規定單壹性規則了。
至於撰寫,問題壹的撰寫已經提過了(就是汽車發動機的例子)
問題二的撰寫。1、壹種發動機,其特征在於(其具體結構)
2、生產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的方法,其特征在於(步驟)
3、將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用於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