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現有技術拼湊,沒有改變各自的功能效果,按理說是不具備創造性的。但是如果現有技術雖然有手機和攝像頭,但是實現起來有壹定困難,妳的技術方案有效克服了這個困難,或者妳的技術方案能實現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則這個技術方案是具備專利性的,有可能被授權的。
如果已經有相關的現有技術了,申請實用新型的話應該也能授權,因為實用新型是不需要經過實審的。但是這樣的權利沒有意義,很容易被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