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指南》 第五部分 第九章 1.3.1專利登記簿的格式
專利局授予專利權時應當建立專利登記簿。專利登記簿登記的內容包括:專利權的授予,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保密專利的解密,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終止,專利權的恢復,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以及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地址的變更。
《專利審查指南》 第五部分 第九章 1.3.3專利登記簿副本
專利登記簿副本依據專利登記簿制作。專利權授予公告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的,應當提交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並繳納相關費用。
專利局收到有關請求和費用後,應當制作專利登記簿副本,經與專利申請文檔核對無誤後,加蓋證件專用章後發送請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