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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應該註意哪些問題

快速興起的全球壹體化經濟,為企業創造了種種商業機遇,但同時也產生挑戰和風險。全球競爭呼喚中國企業走出去,但是“走出去”應該註意哪些誤區?美國伊利諾伊州立大學經濟系終身教授張宏霖先生,在浙江大學EMBA課堂上為企業家們指點迷津。

誤區壹:“走出去”壹定要政府推動

為了加快企業跨國經營的步伐,不斷擴大企業的對外投資額,盡快造就中國自己的跨國公司,需要政府積極推動企業“走出去”嗎?

張教授說,這種“政府推動論”在強調對外投資制度建設的同時,將政府對對外投資的管理職能上升到對企業經營行為的影響與幹預,給“走出去”抹上了不應有的行政指令色彩。“走出去”的主體是企業,政府作為公***管理部門,職責就是為企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提供必須的信息服務,絕不能“越俎代庖”,偏離軌道。

誤區二:全球化大趨勢下必須“走出去”

張教授說,現在這種思維很有市場,他們都認為,經濟全球化的本質是生產要素在全球的重新配置,所以企業壹定要開展跨國經營,到全世界尋找和開拓市場。

事實上,是否“走出去”、何時“走出去”完全取決於企業的生存狀態和自身發展需要,企業的本質就是追逐經濟利益,壹切生產經營活動無不圍繞著這個本質進行,企業比誰都清楚哪裏有利可圖。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精彩,即便冒風險,企業也會在利益的驅動下毫不猶豫“走出去”;反之,預期收益很低或是得不償失,妳就是拿著棍棒在後面驅趕,企業也走不出去。

誤區三:必須用財政金融等措施促進

很多國家都有對外投資的促進措施,我國近年來也出臺了壹系列財政金融等鼓勵措施。但是促進措施與企業對外投資之間的關聯度真的很高嗎?張教授認為,對外投資是企業追逐利益的自發性經營行為,促進措施只是“走出去”的輔助條件,不是必要條件,更不是決定因素,真正成熟的企業家不會因為壹點點促進措施就拿自己辛苦經營的企業去冒險。

誤區四:經常進行規劃與理論研討

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發展規劃,科研機構舉辦研討會,把“走出去”搞成壹個熱門話題……針對這些現象,張教授說,政府規劃畢竟不能解決具體的問題,只能作為企業的決策參考,如果符合規劃的對外投資就批準,反之就不予批準,就會犯本本主義的錯誤。

張教授說,東南沿海某省的對外投資企業數要遠遠超過政府統計的數字,原因是很多企業根本就不通過政府審批這道程序,而采取其他手段開展對外投資。粗略估計,該省這些名單外的境外企業是政府審批數的兩倍以上。據企業反映,躲避政府審批主要出於兩方面的考慮:第壹,審批程序繁瑣,耽誤商機。第二,如果經過審批,後續壹系列事情會接踵而至,如報送境外投資情況統計資料、參加境外投資聯合年檢和綜合績效評價等,讓很多企業覺得繁瑣。換個角度想想,名單外的企業走出去根本沒有享受到對外投資促進措施的好處,但是也大批“走出去”了。

走出去應具備五大條件

張教授認為,“走出去”對企業和企業家的實力和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至少應具備如下五個條件:

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企業應當擁有獨特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品牌、管理技能等等,核心業務的技術經濟指標與國內國際競爭對手相比應有較強競爭力;

產權責任清晰。產權激勵與約束機制健全,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嚴格、審慎的決策機制;

企業戰略成熟、清晰。投資的境外項目,應該是核心業務或縱向延伸業務,或可以獲取國際營銷網絡,或可以彌補技術開發能力不足,並具有將其內部化的優勢;

企業管理良好,財務制度嚴謹,監管體系健全,信用等級高;

領導團隊有全球視野,擁有通曉國際化經營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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