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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受理條件

專利申請受理定義指獲得專利權的必要程序。專利權的取得,由申請人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申請,經國家專利機關批準並頒發證書。申請人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專利申請時,還應當提交請求、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等壹系列申請文件。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告、實際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

受理專利申請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

2、不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

3、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申請文件中有請求書。該請求書中申請專利的類別明確;寫明了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地址。

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有圖片或者照片和簡要說明。

申請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請文件的字跡和線條清晰可辨,沒有塗改,能夠分辨其內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附圖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圖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筆跡繪制,並且沒有塗改。

: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壹款的有關規定,其所屬國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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