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ZD6-E190/600
轉轍機的作用:轉換道岔的位置,根據需要轉換至定位或反位;道岔轉至所需位置且密貼後,實現鎖閉,防止外力轉換道岔;正確地反映道岔的實際位置,道岔的尖軌密貼於基本軌後,給出相應的表示;道岔被擠或因故處於“四開”(兩側尖軌均不密貼)位置時,及時給出報警及表示。
轉轍機是指用以可靠地轉換道岔位置,改變道岔開通方向,鎖閉道岔尖軌,反映道岔位置的重要的信號基礎設備,它可以很好地保證行車安全,提高運輸效率,改善行車人員的勞動強度。
動力轉轍機直接關系到鐵路運輸的安全,因此,對動力轉轍機的功能與質量必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動力轉轍機應有足夠大的轉換力,在解鎖狀態下,能帶動道岔尖軌轉換位置;當尖軌受阻不能轉換到底時,在值班員的操縱下能隨時使道岔尖軌回到原位。
2、當道岔尖軌與基本軌之間沒有達到規定的密貼程度時,不應進行鎖閉,不鎖閉不能使道岔轉換過程終了;壹旦鎖閉,應保證道岔不致因列車通過時的震動而解鎖移位。
3、動力轉轍機要能正確反映道岔的位置,只有當道岔尖軌與基本軌之間達到規定的密貼程度並鎖閉道岔後,才能發出道岔相應位置的表示。
4、道岔被擠後,應有擠岔表示,轉轍機不經人工恢復,不能再轉換道岔。
註意事項:
1、轉轍機的安裝應與道岔成方正,轉轍機外殼縱側面的兩端與基本軌或中分線垂直距離的偏差,不大於10 mm(外鎖閉道岔,不大於5 mm)。
2、列車運行速度大於120 km/h的道岔應采用外鎖閉裝置。
3、多點(含兩點及以上)牽引道岔應采用多機牽引方式。
4、發生擠岔時,轉換設備(快速轉轍機除外)應可靠切斷道岔表示。
5、列車運行速度大於120 km/h的線路,道岔應采用三相380 V電源電壓的交流電動、電液轉轍機牽引。其他線路可采用額定電壓160 V直流電動、電液轉轍機牽引。
6、編組場道岔應采用額定電壓180 V~200 V直流(或二相380 V電源電壓的交流)的快速電動、電液、電空轉轍機牽引;還可采用額定電壓20 V直流快速電空轉轍機牽引。
7、多機牽引道岔使用的不同動程的轉轍機,應滿足道岔同步轉換的要求。
8、尖軌、心軌的第壹牽引點轉轍機,應采用動作桿和鎖閉桿同時鎖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