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白蛋白醫保不納入報銷範圍。按照國家規定,乙類或丙類藥物要自付10%,自費90%,丙類自費,而人血白蛋白屬於丙類藥物。同時,除特殊適應癥外,急救和搶救、核磁共振、CT、PET、使用和購買的醫療設備和材料,以及營養補充劑、血液制品、蛋白制品等不能報銷。也就是說,報銷醫藥費只能報銷甲類藥品。國產白蛋白紫杉醇不在醫保目錄內,不能直接醫保報銷。是自費藥。
醫療保險報銷條件如下:
1,中斷繳費1年以上的新參保和重新參保職工,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連續繳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期),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連續繳費不足6個月的,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中斷繳費不滿壹年的,重新參保繳費後按規定享受待遇;
4、中斷繳費人員在中斷繳費期間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醫保報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2.持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到當地、區社保所(醫保所)辦理異地就醫審批備案;
3.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
4、機器成本的原始清單;
5.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醫院蓋章有效);
6.1份身份證復印件。
綜上,醫藥費報銷只能報銷甲類藥品,而紫杉醇白蛋白不屬於甲類藥品,需要自費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