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專利第壹發明人積分入戶廣州能加分嗎
申請積分制入戶人員可於每年規定的時間段內網上遞交申請材料後再到就業地的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遞交紙質申請材料。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不是專利第壹發明人積分入戶廣州能加分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不是專利第壹發明人積分入戶廣州能加分嗎
可以。只要是近5年獲得授權的.專利,且專利申請地址在廣州市轄區內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都可以加分。
二、積分制服務管理的積分指標體系的構成是怎樣的?
積分制服務管理的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三部分。基礎指標由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文化程度、年齡狀況等4項組成;加分指標由技術能力、創新創業、特定職業與服務、社會服務和公益、納稅情況、表彰獎勵等6項組成;減分指標由信用情況和違法違規與刑事犯罪2項組成。
申請人的總積分等於基礎指標積分加上加分指標積分,減去減分指標積分的分值。
三、對積分有異議怎麽辦?
申請人對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應在積分公布之日起30日內向原積分制受理窗口申請核查。積分制受理窗口自收到申請後7個工作日內提交給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材料按照本細則第三條的職責分工轉送相關部門進行核查,相關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工作,並反饋至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自收到反饋結果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結果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對核查結果存在異議的,應在結果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會同相關部門完成復核,並將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