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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年費是多少錢,如何繳納專利年費

發明專利年費具體多少錢,得問商標局的相關工作人員為準。

繳納專利年費的方法如下:

(1)當面繳納專利年費:在繳納年費時,交費人應明確其應該繳納費用的專利號及年費額度,且認真填寫繳費清單,繳費後當面核實《收費收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繳費處(面交)在受理大廳。工作時間是每天8:00am-4:30pm,節假日不上班。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期限屆滿日是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壹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如果申請人或專利人繳費的最後期限是法定節假日,可以在節假日後的第壹個工作日來繳費。另外,申請人或專利人還可以在節假日當中通過郵寄的方式來繳納專利費用。

(2)郵寄繳納專利年費:通過郵局匯款,必須在留言處填寫必要繳費信息,匯款單末尾處寫明專利號。

(3)銀行匯款:通過銀行匯款,應當在銀行匯款單附言處中寫明專利號、費用名稱。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簡稱“專利局”)近期發布《關於專利年費減繳期限延長至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前六年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專利年費減繳時限將從前3年延長至前6年,意味著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可以節約60%以上的專利年費。

按照規定,對符合《專利費用減緩辦法》條件的專利權人,且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準減緩專利年費的,專利年費減繳時限由現行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前3年,延長為前6年。也就是說,專利在2016年1月1日當天處於授權當年起第1至3年度,且費減請求已經專利局審批通過的,將自動享受第4至6年度的年費減繳,無需重新辦理費減請求手續;而專利在2016年1月1日當天處於授權當年起第4至5年度,且費減請求已經專利局審批通過的,自動享受下壹年度至第6年度的年費減繳,無需重新辦理費減請求手續;但專利在2016年1月1日當日處於授權當年起第6年度的,第4至6年度的年費應當全額繳納。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的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專利局申請減緩繳納有關費用。

據悉,專利年費(又稱專利維持費)是指為了維持專利繼續 有效而依據規定向專利行政機構定期繳納的費用。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原規定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應收的年費、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復審費等五項費用,若經專利局批準,可以緩減,而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不予減緩。

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8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個人與單位***同申請專利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但若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壹並請求減緩繳納如上所列的五種費用,在專利局受理專利申請後,申請費不再享受減緩優惠。

同時,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若有未使用專利局制定的費用減緩請求書的;未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簽字或者蓋章的;未註明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兩個以上單位的;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名稱或者發明創造名稱與專利請求書中的相應內容不壹致的等情況,專利費用減緩請求將不予批準。

新華網:/wq/2015-12/28/c_1117597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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