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咨詢解答廣東呼叫中心業務許可必備條件呼叫中心企業1。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商是合法成立的公司;2.廣東呼叫中心業務牌照要求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萬元;3.廣東呼叫中心經營者有與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4.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商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解決方案;5.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商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6.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商有信譽或能力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7.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商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8.國家對廣東呼叫中心經營者規定的其他條件。辦理廣東呼叫中心營業執照的申請材料1、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公司申請呼叫中心營業執照所在公司的介紹信2、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公司法人營業執照3、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分公司營業執照4、廣東呼叫中心運營公司驗資報告。註:1、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為有效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驗資報告應由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清晰復印件)。2.擬申請呼叫中心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非公司制企業申請人,應提供《工商預登記核準通知書》。5.法人和股東身份證復印件註:企業出資須提供出資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6.公司最近的財務報告應該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損益表。7、公司組織機構及其職能、主要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提供公司法人、股東、主要負責人的詳細組織機構圖、員工人數、學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比例、簡歷、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復印件。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少於10人。8.證明公司信譽的相關材料(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產品專利證書、已獲利的各種許可證或批文等復印件。)廣東,呼叫中心(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呼叫中心業務)經營許可審批流程:1。廣東地區通信管理局自收到呼叫中心增值電信業務申請材料(呼叫中心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廣東呼叫中心證書材料的初審。2.如果呼叫中心營業執照申請材料齊全,向廣東呼叫中心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3.廣東呼叫中心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補齊。廣東申請人完成材料後,通信管理局在15天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4.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應當自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完成對呼叫中心業務許可的審查,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5.依法設立的公司申請被批準的,頒發《呼叫中心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6.未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申請人獲得批準的,應當向《廣東省呼叫中心經營許可證》申請人出具批準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公司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申請人憑批準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申請人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通信管理局將向其頒發《呼叫中心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7.不予批準廣東呼叫中心證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8.審查中發現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請人修改補充,廣東呼叫中心申請人應當自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要求完成申請,否則視為放棄申請。申請人修改、補充材料的時間不計算在審查時限內。9.通信管理局在審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時,發現廣東申請人提交虛假證明文件的,不予批準,3年內不再受理其經營電信業務的申請。有不懂的地方請咨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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