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中國人民* * *堅決擁護中國* * *產黨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制度要求。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未受到學校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各科平均成績不低於85分,不低於90分,考試科目不低於“良好”。同等條件下獲得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
5.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特別是社會實踐能力、動手創造力、綜合素質的突出實現,為學院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6、認真履行學生義務,按規定積極繳納書本費、學雜費和其他學習費用。
7、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節儉。
國家獎學金是指為鼓勵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努力學習、奮發向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的獎勵優秀學生的獎學金。對於壹個大學生來說,獲得國家獎學金是莫大的榮譽。國家獎學金也是目前大學生所能獲得的榮譽級別最高的國家獎學金,其評審最為規範,標準最為嚴格。每年有2000多所高校近2700萬學生競爭6萬個國家獎學金,而中簽比例僅為0.2%。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壹次,實行等額評審。高校每學年初啟動評價,當年6月31日前完成評價。高校在6月30日前壹次性向獲獎學生發放國家獎學金,11,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獲獎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壹、配額分配: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當年國家獎學金總數,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於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分配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批。
二、適用對象
1,專科生
本辦法所稱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立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校)。
中央財政資助的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中的優秀學生。
中央高校國家獎學金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獎學金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的數量、類別、辦學層次、教育質量、在校人數等因素確定。在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上,需要對教育水平較高的高校和農林水礦產資源石油核等特色學科高校適當傾斜。
2.研究生
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中成績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國家研究生獎學金每年授予4.5萬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65438萬人,碩士研究生3.5萬人。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定為每生每年3萬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定為每生每年2萬元。
根據通知,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每年申請壹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杜絕弄虛作假。
三、獎勵標準
1,本科、專科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2、碩士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年3萬元。
法律依據:
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第六條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是: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學生資助基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普通高等學校的資助範圍和標準:
(壹)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優秀全日制專科生,每年獎勵1萬名,每名學生年收入8000元。
(2)專科生國家勵誌獎學金。對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科學生予以獎勵。資助金額約為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預科生)的資助約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預科生)總數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範圍內確定,可分2-3檔。
(4)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優秀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其中,碩士研究生3.5萬人,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研究生1,000人,生均每年3萬元。
(5)研究生獎學金。對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給予獎勵,中央財政按照每名研究生8000元、每名博士生1萬元、在校生人數壹定比例的標準給予支持。
(6)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生活費。中央高校碩士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年1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財政部門共同確定地方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研究生每年資助不低於6000元,博士生不低於1.3萬元。
(七)高等院校服兵役學生的國家教育經費。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大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的金額,以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含本金及全額還款前產生的利息,下同)中較高者為準;復學或新生入學後減免學費的數額,按高校實際收取的學費數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科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超標部分不予補償、賠償或減免。
(八)基本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本科生年收入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年收入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補償標準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執行補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補償標準的,按標準執行補償。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特別是在創新能力、社會實踐和綜合素質方面表現突出。
第七條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前提下,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以下具體條件:
(1)年級要求:只有二年級以上的專科生才能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特殊學制學生根據當年所學課程的水平確定參加相應學年的國家獎學金評定。原則上從入學第六年起不再具備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的資格。
(2)成績要求: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評價結果排名前10%(含10%)的學生,可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評價成績排名未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含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也可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須經學校核實蓋章。
其他方面表現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覽等方面表現突出。特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強不息的實際行動,在我校和我區影響較大,在全國影響較大,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學術研究成果顯著,以第壹作者發表高水平論文,以第壹、第二作者發表學術專著並經專家評審。
3.學科競賽成績顯著,在國際、全國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壹等獎(或金獎)及以上。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國家專利通過專家鑒定(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5.體育競賽成績顯著,為國爭光。非體育專業學生通過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和團體項目前兩名。團體項目應該是場上的主角。
6.美術展覽成績顯著,獲全國大學生美展壹、二等獎,省級美展壹等獎;藝術類專業獲國際、全國比賽前三名。團隊項目應該是主角。
7.榮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等榮譽稱號。
8.其他應當視為表現突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