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視鏡是駕駛員坐在駕駛室座位上直接獲取車後、側、底部等外部信息的工具。為了方便駕駛員操作,防止交通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各國都規定汽車上必須安裝後視鏡,而且所有的後視鏡都必須能夠調節方向。
後視鏡不需要看後輪胎。後視鏡有個視力問題,就是鏡子能反射的範圍。業內有三個視覺要素,即駕駛員眼睛到後視鏡的距離;後視鏡的尺寸和曲率半徑。這三個要素之間有壹定的關系。當後視鏡的距離和大小相同時,鏡子的曲率半徑越小,鏡子反射的視野越大。當鏡子的曲率半徑相同時,鏡子的尺寸越大,鏡子反射的視界越大。
後視鏡的誕生
後視鏡作為汽車上最古老的部件之壹,已經誕生了壹百多年。後視鏡的出現是歷史的必然,就像擋風玻璃、方向盤的傾斜角度、橡膠輪胎壹樣。沒有它,汽車就不會發展成今天的樣子。
英國傳奇女賽車手多蘿西·李維(Dorothy Levi)在23歲時駕駛壹輛德斯迪奧斯(Desdions)賽車以1905創下了女車手的最高連續裏程紀錄。隨後她以1906打破女子最高速度紀錄,被譽為當時“世界上最快的女人”。
由於賽車手的特殊工作,多蘿西經常和汽車打交道,女性特有的敏感和細膩讓她意識到自己無法在車內直觀地觀察周圍的情況,這會讓行人和車手本身都很危險。於是她在1906出版的手冊Thewomanandthecar中提出了用鏡子觀察車後情況的想法,這就是汽車後視鏡的雛形。盡管有這個想法,但很遺憾賽車手沒有將這個偉大的想法付諸實踐。
在1911的第壹場Indy 500比賽中,美國Marmon公司的工程師兼賽車手Ray Harron在自己的車上安裝了壹個簡單的後視鏡,獲得了冠軍。之後很多司機也開始效仿,但總的來說,在球場外,後視鏡還是沒有廣泛使用。
直到1921,壹位名叫埃爾默伯格(ElmerBerger)的發明家獲得了後視鏡的專利,將其命名為“COP-SPOTTER”,並在自己的公司開始量產,後視鏡才正式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