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下線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為基礎,向被發展人員計算並支付包括物質等利益在內的報酬。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很多參與者甚至誘騙自己的親戚加入,導致家庭破裂,社會危害極大。
擴展數據
法規
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的直銷法律法規兩個核心文件《直銷管理條例》【1】?《禁止非法傳銷條例》於2005年8月31日由溫總理發布,並於2005年9月1日以國務院令形式正式發布。
其中,《取締非法MLM條例》將比《直銷管理條例》提前壹個月生效。兩部法規於8月31日晚印發,8月31日和9月1日按計劃下發至相關部門。
為了配合未來的監管,國家工商總局將成立壹個類似直銷監管局的獨立機構。升級後的機構將是壹個局級單位,組織架構與公平貿易局相同,該機構的設立方案已上報國家工商總局。
“非法傳銷”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後增加壹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壹:組織、領導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要求參加者通過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取得加入資格,並按照壹定順序形成層級。
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傳銷,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意義
“打擊非法傳銷,遏制灰色地帶企業發展,規範行業發展,履行入世承諾。”壹位知情人士認為,這兩個部門的出臺充分體現了政府先管後放的思路,標誌著中國政府八年直銷監管進程邁出了關鍵壹步。
百度百科-非法M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