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監獄系統5名獄醫嚴重違反罪犯保外就醫病情鑒定規定,讓殺人犯王某?紙面服刑?多年,在獄外結婚、生子、旅遊、工作。
澎湃新聞多方核實發現,這位逍遙法外的嫌疑人,正是2001年曾轟動壹時的?高校校長買兇犯罪案?中的嫌疑人王某某。他終審被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有期徒刑15年。在獄醫等相關人士?幫助?下,命犯王某某僅被羈押7年多時間即通過保外就醫的方式?出獄?。 澎湃新聞獲得的權威文書顯示,王某某減刑也有問題:壹是行賄,二是通過買專利獲得立功。 目前,呼和浩特中院已裁定,對王某某等三名重刑犯違規保外就醫的暫予監外執行時間不計執行刑期。但王某某違規購買專利獲得大幅度減刑的情況,尚未有糾正的信息披露。 保外就醫違法,減刑也有黑幕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本應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壹監獄服刑的三名重刑犯,獲得了非法?保外就醫?。內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監獄副監獄長、兼監獄局第壹醫院副院長王全仁在內的5獄醫因為違法幫該三人辦理保外就醫被刑拘。隨後,2019年10月24日由呼和浩特中院裁定,三名重刑犯王某某、莊某某、鄒某某外就醫的時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三重犯在非法保外就醫之前,均獲得不同程度的減刑。例如買兇殺人案兇手王韻虹從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5年,持槍殺人案兇手莊永華從死緩直接減為有期徒刑18年。 通遼市奈曼旗人民檢察院指控,原任呼和浩特第壹監獄副監獄長的楊某某接受請托,對壹名被判死緩的服刑人員給予關照,楊某某從中收受5萬元。據通遼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2019年6月28日,身為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長的楊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上級指定,正在接受通遼市科爾沁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上述起訴書,罪犯王某甲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後,被放置呼和浩特第壹監獄第壹監區服刑改造。當時,第壹監區監區長為楊某某。楊某某與王某甲的姐夫武某系同學關系。他接受武某及其妻子王某乙的宴請及請托,承諾對王某甲在服刑期間予以關照。為感謝楊某某對王某甲的關照,王某乙於2008年至2012年春節或中秋節,先後五次每次送給楊某某1萬元,合計5萬元。 2008年8月至2012年12月,楊某某任呼和浩特第壹監獄副監獄長,分管獄政科、法制科、獄偵科、教育科工作。2008年12月,服刑人員王某甲違規購買實用新型專利的行為被監獄工作人員發現後,楊某某為使王某甲日後減刑不受影響,阻止獄偵科科長展開調查,致使王某甲使用手機與監外聯絡購買專利壹事未被查清、查透。 依據呼和浩特市第壹監獄規定,王某甲本應受到禁閉並扣50分處罰,且六個月內不予記功,但因楊某某的介入,王某甲不但未被處罰反而於2009年4月獲記功壹次。不久,王某甲再次違反監規,購買到三項實用新型專利的申報材料,並順利申報了實用新型專利用於減刑。 2011年3月,呼和浩特第壹監獄向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提請對王某甲減刑,並提交了提請減刑建議書、罪犯減刑審批表、罪犯評審鑒定表等。此外還有王某甲於2006年8 月,2008年8月、10月,2009年4月、7月、8月、9月,2010年5月累計記功八次的印證材料,獲得三項實用新型專利等相關證據。 2011年3月11 日,內蒙古高院裁定王某甲由無期徒刑減為15年有期徒刑。 澎湃新聞對比多份司法文書發現,王某甲即買兇殺人案兇手、終審被判處死緩的王韻虹。 多項專利曝光,殺人犯成發明家 根據上述文書顯示,王某某2008年購買專利被發現、但未被深入調查後,2009年又購買三項實用新型專利用於減刑。 澎湃新聞查詢國家專利局官網,以?王某某?為名搜索,發現申請人為?王某某?的專利多達6項。其中,2009年3月5日申請兩項專利:暖壺蓋外罩、便攜式多功能飯盒;2009年12月7日申請?頸椎拉伸裝置?專利;2009年12月8日,申請?可調速的電動修甲裝置?。 上述4項專利,申請人地址均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內蒙古第壹監獄教育科轉。該4項專利,專利權目前均已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