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公司的和解談判可以追溯到2010年。去年訴訟期間的壹份法庭文件顯示,蘋果曾向三星提出壹份專利授權協議,每部手機收取30美元,每部平板電腦收取40美元。如果三星同意雙方專利交叉授權,那麽價格還可以優惠。三星也曾向蘋果提出壹份專利授權協議,但蘋果抱怨價格過高。
雙方談判的多數細節都包含在最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其6月4日的裁定做出解釋的文件當中,其中提到了雙方提出的大多數和解條款。文件稱,去年9月份,也就是在蘋果贏得加州訴訟後不久,蘋果就向三星提出了和解協議。
不過雙方最嚴肅認真的談判發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份期間。文件顯示,1月中旬雙方舉行了多輪面對面的談判,但未能達成協議。雙方又同意在2月份面對面會晤。2月7日,兩家公司的代表起草了《諒解備忘錄》,提出了和解方案,並提交給了兩家公司的高層。但沒有跡象表明兩家公司管理層已經接受了協議條款。
雙方的談判壹直持續到3月份,但不久後談判破裂。3月22日,三星要求重啟談判,但蘋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沒有做出回應。不過三星表示,雙方之前的壹些提議仍然可以討論。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表示,它認為三星提出的專利授權費用並非沒有道理或缺乏誠意。文件稱:“事實上,雙方代表能夠達成諒解備忘錄,本身就說明了三星的談判誠意,說通俗壹點,雙方是在同壹起跑線上。”
蘋果壹直指責三星的專利授權費要求不公平,不符合其在國際組織做出的承諾。蘋果還稱,三星有義務首先提出“壹個具體、公平、合理的授權費用”。法庭不認同這壹觀點,稱“現有證據並不支持蘋果的這壹立場”。
蘋果還對三星試圖達成雙方手機專利組合的交叉授權許可協議提出批評。法庭同樣對此持有異議,認為“三星在這方面的提議並非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