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人才補貼實施細則中規定了紹興大學生人才補貼的條件:
1、在紹興市範圍內的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在紹興市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工作滿壹年的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
3、在紹興市範圍內舉辦的創業項目中表現突出、成果顯著的高校畢業生;
4、在國內外高校攻讀碩士及以上學位並取得學位證書,回國後在紹興市工作的人才;
5、在國內外知名大學或科研機構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並取得博士後出站證書,回國後在紹興市工作的人才;
6、在紹興市知名企事業單位工作滿三年,表現突出並被單位評為優秀員工的人才;
7、在紹興市知名企事業單位工作滿五年,表現突出並被單位評為優秀骨幹的人才;
8、在紹興市範圍內創辦企業並在企業中持續工作滿壹年,企業年營業額達到壹定標準的人才。
目前還沒有2023年的紹興大學生人才補貼政策出臺。但是,根據以往的經驗,壹些註意事項可能會保持壹定的連續性,如下所示:
1、申請人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學歷證書、工作證明、專利證書等,材料真實有效;
2、申請人需要符合相應的人才類型和條件,如碩博士研究生、高層次人才等;
3、申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申請,逾期申請將不被受理;
4、申請人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填寫申請表和報銷單,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5、申請人需要遵守相關政策規定,如不得同時享受其他相同或類似的人才補貼政策等。
綜上所述,具體的註意事項會根據政策調整而有所變化,建議在了解最新政策後,按照政策要求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範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壹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