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
1.發明創造名稱:名稱應當簡單明了地反映發明創造的主題和類型。發明人(自然人)的名稱、地址和郵政編碼;
2.背景技術與本發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情況。
3.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
產品類別的發明創造:清晰完整地標明所有部件的名稱及其與附圖的連接關系,並說明其工作過程。中聯國際知識產權高級顧問表示,這些條款方案有待本技術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實現;
電子發明:提供電路圖或框圖,用圖中各電子器件或模塊說明其原理;
方法的發明創造:包括加工技術、化工產品、藥品、食品等。,應詳細說明工藝步驟和工藝條件的限制,並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工藝流程圖;對於涉及計算機、通信等領域的方法發明創造,應當提供方法的處理過程,並根據需要提供其流程圖。
4.發明創造的有益效果和優點:描述發明創造相對於現有技術的積極效果和優點,該優點和效果是采用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直接獲得的。
5.圖紙說明:如有圖紙,應按機械制圖標準繪制。
6.實施案例
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領域和背景;實現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是:產品實用新型要求詳細描述產品的結構組成;附圖(要求有附圖):可以清楚的看到產品的結構,區分各部分的連接關系,但是對於分解圖、剖視圖等。,個人需要申請人加蓋公司印章,個人需要申請人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親筆簽名;如果申請人是個人,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外觀設計專利:
1,設計圖片或照片
申請人應提交每項設計的六張正投影圖片或照片。平面產品只能提供正反正視圖。如有必要,應提供設計的三維參考圖。
圖片或照片的尺寸不得小於3×8厘米,也不得大於14.5×22厘米。畫面的清晰度應保證當畫面縮小到三分之二時,畫面中的每壹個細節仍能清晰地分辨出來。
2.設計簡述
簡述是對設計圖片或照片的簡要說明,是對圖片或照片的補充。簡要說明中不得含有商業廣告用語,也不得用於解釋產品的性能和用途。簡要說明應簡明扼要,易於理解申請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