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鼓勵支持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引進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新引進壹家全球綜合排名500強、全國綜合排名100強及以內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或區域總部入駐產業園,由市財政給予產業園10萬元-2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鼓勵支持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在縣(市、區)產業集聚區設立人力資源服務工作站,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與主導產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完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及工作站管理考核機制,經考核,對每個產業園(市級及以上)、工作站,由市財政每年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5萬元的營運補貼,補貼期限2年。
面向主導產業骨幹企業發放“高級人才尋訪券”,用於鼓勵企業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購買人才綠卡(A卡)條件中壹類、二類、三類、四類人才尋訪服務,降低企業人才開發成本,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額度,發放總量不超過500萬元。成功引進高級人才後,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市人社局申報,經認定後由市財政予以兌付。
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士學位畢業生、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新到石家莊市就業,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市財政給予壹次性就業安家補貼。補貼標準為學士1萬元、碩士3萬元。就業安家補貼與人才綠卡(B卡)政策不重復享受。
石家莊市以主導產業為重點,征集發布壹批制約產業鏈發展的“卡脖子”技術疑難問題,由項目單位設立揭榜金,邀請國內外專家人才廣泛參與“揭榜掛帥”,開展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揭榜掛帥”制項目納入科技計劃項目統壹實施管理,由市財政給予壹定額度的資金支持。
石家莊市每年舉辦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圍繞重點產業發展實際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需求,選拔、招引壹批重點產業發展急需的原創性、獨創性、引領性高科技項目和科技人才團隊落地,助力石家莊市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培育厚植人才
石家莊市將支持駐石省屬重點骨幹大學爭創“雙壹流”建設高校,采取“壹事壹議”方式,由市財政給予資金支持。鼓勵駐石高校圍繞石家莊產業發展動態調整專業設置,對每個新獲批專業,由市財政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以新壹代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兩大產業為重點,由產業鏈“鏈主”或骨幹企業牽頭,聯合上下遊優勢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由市縣兩級政府***同出資支持,組建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對新認定的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由市財政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新設立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由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壹次性補貼。對在站(含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由市財政每人每年給予日常經費資助5萬元。
整合資源,加大投入,按照“全國領先、省內壹流”的目標,高標準建設人才公***實訓基地,以創新性、前沿性技術技能實訓為重點,建立人才公***實訓基地,為石家莊市五大主導產業企業培養緊缺技術技能人才。
增強人才激勵
鼓勵企業提高人才薪酬。國有企業高層次人才薪酬可列入工資總額特殊事項清單,在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內實行專項核算、單列管理,不列入工資總額預算基數,不與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分配要向高層次人才傾斜,年度平均工資增幅不低於企業負責人平均工資增幅。對壹線研發人員,企業可實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等中長期激勵。
石家莊市將設立“企業骨幹人才獎”,對年繳稅額達到10億元、5億元、2億元、1億元、5000萬元以上的主導產業企業,由企業按照“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公開公正”的原則,每年分別推薦20名、10名、4名、2名、1名做出突出貢獻的骨幹人才作為獎勵對象,由市財政給予每人1萬元的壹次性獎勵。在推薦時,應優先推薦獲得專利、科技進步獎、在本行業取得技術領先地位等方面的人才。人才貢獻獎勵與高端人才、高層次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同年度內不重復享受。
建立人才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提升獎勵制度,對主導產業企業新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者新獲得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由市財政給予3000元的壹次性獎勵。
在吸納入黨、推薦參選“兩代表壹委員”、推薦參評各級各類人才稱號時,向主導產業的優秀人才傾斜。加大優秀人才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為廣大人才建功立業創造良好環境。
優化人才服務
在市領導聯系專家人才的基礎上,建立包聯重點企業人才制度。市領導在包聯重點企業的同時包聯企業人才,按照壹個企業、壹名包聯領導、壹個責任部門、壹套幫扶措施的原則,了解人才訴求、聽取人才建議,有針對性地幫助人才解決問題、落實政策。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並舉,合理確定人才公寓建設總量和布局,加大青年人才公寓、高端人才公寓、外國專家公寓建設力度,為人才、專家提供便捷、優質的租(居)住服務。對政府提供建設用地並出資集中統建的人才公寓,在交付人才租(居)住滿10年後,人才仍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有勞動(聘用)合同且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住用房的,可購買其所租(居)住的人才公寓,享受購買時市場價8折優惠。優惠購買人才公寓與人才綠卡購房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優惠購買的人才公寓,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交易。
對持有人才綠卡(A卡)人才、持有人才綠卡(B卡)博士人才的配偶,願意在石家莊市就業的,按照“身份對等、雙向選擇、統籌調配”原則,由市組織、編制、人社部門和市國資委按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政策規定優先妥善安排工作。接收單位編制已滿的可按相關規定使用周轉編制。對暫未就業的,結合本人條件、意願,積極協調、幫助就業。待業期間,由市財政給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時限最長2年。
在試點縣(市、區)交通便利的快捷酒店或公寓,確定青年人才驛站服務點,為外地來我市主導產業企業求職面試的“雙壹流”建設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不超過7天的短住服務,住宿費用由市財政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最高200元。
依托人力資源服務工作站,建立“政府+工作站+企業”人才管家制度,對企業持有人才綠卡人才實行“壹人壹檔”精準管理,掌握人才分布和人才流向,根據人才需求,提供“點對點”精準化服務,著力解決人才服務“最後壹公裏”問題。
法律依據:
《石家莊人才發展促進條例》
第壹條 為了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構建人才友好型城市,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人才發展的事業支持、素質提升、獎勵激勵、服務保障和權益保護,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人才,是指具有壹定的專業知識或者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對社會作出貢獻、能力素質較高的勞動者。主要包括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
《關於高質量建設人才強市的實施意見》
1.拓展人才綠卡服務對象將新引進的與我市產業結合緊密、全國高校學科評估為A類學科的全日制碩士學位畢業生,納入人才綠卡B卡服務範圍。新增的8所高校學科分別是:沈陽藥科大學藥學學科,黑龍江中醫藥大學中藥學學科,東北財經大學應用經濟學、統計學、工商管理學科,南京工業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江西財經大學應用經濟學、統計學學科,燕山大學機械工程學科,廣東工業大學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科,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
2.提高領軍人才支持標準。對新引進的掌握國際領先技術、生成重大項目並帶動新興產業、為我市作出重大貢獻的領軍人才或團隊,給予的項目支持資金額度由1000萬元至5000萬元調整為1000萬元至1億元。
3.提高博士租房購房補貼標準。對引進的博士學位研究生,自到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內,每月享受的房租補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內購買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給予的壹次性購房補貼由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
4.調整“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支持標準。深化實施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在3年支持期內,每年給予的專項資助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
5.加大高技能人才或團隊支持力度。對新創建的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150萬元支持,對新評定的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10萬元支持。對我市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和培養新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團隊或個人,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支持;獲全國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支持;全職引進和培養新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