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的《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將於明年6月5438+10月1日起施行。條例中除了職工可以逐年或逐月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外,還增加了其他人性化的規定。公積金中心相關人士介紹,《條例》增加了在提取方面照顧弱勢群體的規定。如低保、大病、大齡下崗、突發事件等,公積金可以提取用於指定的住房消費。具體是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45周歲以上、女職工40周歲以上,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因其他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等四類家庭,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此外,如果低收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將給予貸款利息補貼,這相當於在低利息的基礎上給予優惠,這意味著低收入家庭將比以前支付更少的利息。去年,北京還實施了公積金貼息政策,規定購房人申請貼息貸款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商業貸款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的部分進行補貼;補貼金額不能再高於基準利率和公積金利率之差。南京公積金中心的專家透露:“南京的政策會和北京公積金不同,實行貼息。對於低保戶申請貼息的具體操作辦法,管理中心正在與民政、勞動保障、總工會等部門溝通,將按照相關部門的認定標準進行操作。”